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1998年学校院系调整中,由原法律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原刑事司法系部分教师组建而成,原名法学三系,2002年更名为法学院。目前,学院下设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四个教研室,拥有刑法和诉讼法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位点。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43人;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38人,50岁以下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在专职教师中,除了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高等院校的法学博士,还有来自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韩国等海外法学博士。在专职教师中,孙长永教授、唐力教授、梅传强教授、石经海教授、陈伟教授、王杏飞教授、张吉喜教授、段文波教授、李昌盛教授、袁林教授等先后获得了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十大青年法学家等称号;入选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项目18人次。孙长永教授、唐力教授、梅传强教授、袁林教授分别担任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此外,学院还聘请了近200名来自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做兼职教师和实务导师,共同参与学院的实务教学工作,以满足高级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