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要求。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我校调剂生源量的情况和自身学科结构的特点,加大调剂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做好调剂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已经超过其复试差额比例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工作。
(三)根据我校 2024年生源情况,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调剂。
(四)各培养单位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五)调剂须符合教育部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我校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专业,不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其他语种的考生调剂申请。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的调剂申请。
(八)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学科专业情况,具体确定各专业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初试报考专业要求及初试考试科目要求。
(九)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述情况依次接收其调剂申请,并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的。
(十)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也须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在二区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参加调剂,未达到的均不能参加调剂。
(十一)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十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十三)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四)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但复试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调剂至我校同一单位的同一专业。
二、调剂程序
我校各培养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我校开展调剂工作之前,将在研究生院官网提前12小时公布以下内容:
1.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学习方式、调剂缺额。
2.接收调剂的专业对考生的初试报考专业要求。
3.其他有关要求(如初试成绩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初试考试科目要求等)。
4.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具体时间。每个轮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各调剂专业调剂时间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调剂要求处理调剂申请,逐一对所有填报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排序遴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复试。各培养单位将通过调剂系统给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调剂复试工作拟于2024年4月中旬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通过调剂系统、电话、短信、网站等方式)。
(五)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调剂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不按待录取通知的规定时间完成操作的,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我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受相关培养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
(四)其他政策以《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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