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6-20 16:47:47
在职研究生网讯: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日前,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事宜如下: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请考生浏览查阅,如有专业、导师及录取类别等信息错误请及时与我办联系。凡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拟录取要求的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人事档案调取
1、为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把好研究生入学政治质量关,使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的有志青年继续深造,请所有考生填写政审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寄回,以便我们全面了解每个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2、拟录取为非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往我校研招办,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可推迟至2018年7月20日前寄(送)往我校。人事档案不到学校者,不能享受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奖助学金发放及学费减免等相关政策。不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未经我校同意私自寄(送)往我校的人事档案,我校有权利拒绝接收;人事档案即使被接收,学校也不再对学生的学费以及奖助学金政策进行调整。
二、学费
拟录取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按照应缴纳学费标准汇往我校或到校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缴费(现场缴费时间:6月25日前正常工作时间8:00-11:00、14:00-17:00;拟到财务处缴费的考生建议提前与财务处预约。
□ 全程培养费零元(0.0元) ——【非在职全公费研究生,须转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
□ 培养费壹万元/年(10000.0元/年)——【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
学费逾期不交者,我校有权利对其初录资格进行处理。
拟录取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
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我校的报考、录取资格或不按照我校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如缴费、签署协议、学籍学历或学位认证等),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项手续办理齐全的考生,请注意6月底我校寄发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并按照《2018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的要求于2018年8月底(以2018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所定的报到时间为准)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请提前准备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其他手续的办理。
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8年6月
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初录通知书(缴费).doc】
附件【2、西安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调档函、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