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3-17 16:52:50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学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及陕西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2023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产教融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复试安排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在兴庆、雁塔、创新港三个校区分时、分批、分类的有序开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复试环节包括信息采集、现场报到、资格审查、培训演练、复试考核(含综合素质测试)、调剂、录取等。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4日
复试安排:
第一阶段:3月25日-3月26日(含院内调剂)
所有学院(部、中心)在此时间段依次开展复试。
第二阶段:3月27日-4月4日(院际调剂)
复试学院(部、中心):招生计划有缺额的学院(部、中心)
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综合素质测试等。具体的考核时间、范围、要求、流程等详见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
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机试或实践等多种考核形式,其中采取笔试形式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采取面试形式的在综合考核中一并进行。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一般上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考核中一并进行。
综合考核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按照各学院(部、中心)要求在面试前通过手机独立完成。
(三)复试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各考核内容成绩构成,各考核内容成绩所占比例及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0%,所占比例及总成绩计算公式由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在复试期间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总成绩。
具体复试内容、复试安排、成绩核算规则以各学院(部、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三、 复试组织
1.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成立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成立复试工作协调组,负责复试保障工作及考生、工作人员组织管理,并加强复试工作监督和巡查,受理考生投诉。
2.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信息采集、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安排、录取办法、其他事项等。
3.复试分数线。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划定复试分数线。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直接进入复试。
4.复试考生信息采集。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界面,点击“复试信息填报”,按照报考学院要求及时填报复试科目、复试分组等复试考核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不限于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
5.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报考学院(部、中心)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现场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采集系统下载)。考生主动配合学院(部、中心)工作人员核验相关证件原件,并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进行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学院(部、中心)将对考生身份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6.复试要求。考生应及时查看各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
7. 考风考纪。所有考生须在复试信息采集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调剂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生源充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1251)EMBA方向接收校外调剂。符合学校基本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校内调剂,参加拟接收调剂学院组织的调剂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的相关信息详见学院发布的调剂方案。
五、 录取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并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 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部、中心)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诉。
七、 其他
1.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2.请各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如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的请及时与学校、学院(部、中心)沟通。如个别考生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校的,须向报考学院提出异地复试申请,学院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请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相关准备。
3.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发布的复试考试相关通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校及报考学院(部、中心)取得联系。如因政策变化,学校复试安排可能发生调整,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敬请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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