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07-26 15:50:32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91号文件规定,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毕业证书只有一份,遗失后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就我校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到长安校区行政楼B区106档案室提取【录检表】、【成绩单】、【毕业生发证名单复印件】以及【档案室证明】(提取资料前,请先预约档案室。)
二、申请者在工作日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评估与综合科(长安校区教学楼G206)提交以下材料:上述档案室提取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包括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及其电子版(像素小于16KB)。如需代办,需亲笔签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评估与综合科根据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核实后制作毕业证明书,申请者在受理当日的10个工作日后至评估与综合科签领。代领需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