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在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之前,请您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17人(仅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流程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二)复试
1.复试基本流程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我校将于教育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公布后10日左右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复试科目:公共管理学
五、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
学费:20000元/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六、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我校历来重视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开展毕业就业工作,学生就业一直保持较高质量。我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八、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参与编写、出版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虚假宣传,否则后果自负。
如教育部政策有调整,以当年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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