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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农业大学考点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3〕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为:6508。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有关要求。

  一、接收考生范围

  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负责以下考生的报考工作:

  (1)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报名工作。

  (2)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报名工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3.报名要求

  (1)考生登陆“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并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考试。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①无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应选择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单位填“无”,毕业后在所填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择业;

  ②有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③历届毕业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为在职考生且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见https://www.gov.cn/govweb/fwxx/wy/2008-09/12/content_1094265.htm)。

  (6)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申报,未按规定完成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应考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须确保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4.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所有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7:00前。

  2.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及以下材料:

  ①在乌鲁木齐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③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④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7月&mdash;10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交: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更改姓名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注明曾用名);更改身份证号考生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1)非我校考点接收范围内的考生请勿选择我校考点,否则不予确认。凡因不符合我校考点接收范围填报,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和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须及时关注研招网站内信息及报名预留手机短信,并按要求完成规定内容。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新疆招生网、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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