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2日17:00向社会公布,现将报考新疆师范大学的考生成绩查询及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核
(一)复核程序及范围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确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统考科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核,其他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考生不得查阅答题卡(卷)。
凡涉及试题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的属于复核范围,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复核成绩不重新评阅试卷。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方式
1.考生上报复核材料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上报复核材料:
(1)请考生下载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以“申请表+本人考生编号”命名;
(2)考生下载准确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汇总表》(附件2),以“汇总表+本人考生编号”命名;
(3)考生提供准考证照片的pdf或Word版文档,以“准考证+本人考生编号”命名。
请考生将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压缩包以本人考生编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邮箱。
未按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因申请表及汇总表中信息错填漏填,造成无法复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如复核后成绩确有差错,经上级批准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会对成绩作出更正,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对成绩复核无误的考生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
三、特别提示
1.国家分数线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
2.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发布之后公布,复试工作、调剂工作安排等将根据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总体安排适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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