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和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2015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类别有:法律、工程、农业推广、公共管理。
二、招生人数
招生类别 | 招生人数限额 |
法律 | 75人 |
工程 | 141人 |
农业推广 | 70人 |
公共管理 | 75人 |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2015年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附件5,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考生须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此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进行资格自审。自审是否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考生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证件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兰州大学现场确认点的具体安排如下:
现场确认对象:报考兰州大学且选择在甘肃参加考试的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12日至7月15日。
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7月10日左右浏览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报考兰州大学且不在甘肃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的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预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可先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证件类型选择“暂无”,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附件7),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报名考试费
根据《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要求,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我校各招生类别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分别为:法律,160元/人;工程,80元/人;农业推广,80元/人;公共管理,160元/人。
2.考试时间与地点
(1)准考证下载
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考试时间
类别 | 10月25日 | 10月25日 |
8:30-11:30 | 14:30-17:00 | |
法律 | 专业综合 | 英语 |
工程 | GCT | —— |
农业推广 | GCT | —— |
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英语 |
(3)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由省级考务部门统一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3.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8),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并提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宜
(一)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二)考生要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招生录取、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相应资格,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各招生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学院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四)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学院要保证所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在培养方案中要做具体安排。
附件:1.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3.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4.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5.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兰州大学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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