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兰州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730)的考生按如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一)报考我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以我校报考点信息确认公告为准。
二、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lzu.edu.cn)和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lzu-yz)不定期公布错选兰州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信息,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三日以后及时查看,并按相关提示进行更正,防止因信息填报错误而影响考试。凡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教育部规定: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五、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兰州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对于毕业学校已更名的情况,请在毕业学校一栏选择00000(其他),并手动填写毕业证书公章上的单位名称。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因此,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根据自身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相应学历后,个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九、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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