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8个学院,73个本科专业。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8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生物学、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8个(电子信息、教育、临床医学、艺术、社会工作、体育、应用心理、会计)和同等学力授权。涉及60个二级学科(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9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8个省级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总值近五亿。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0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099种,引进了中外文数据库226个,电子书刊515万余册。《江汉学术》入选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扩展版来源期刊。
学校建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汉大学城市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17个省部级研究平台,设有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环境与健康研究院、系统生物学研究院、武汉研究院等校级科研机构50个。近五年,获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主持国家基金项目97项(其中自科基金83项),各类科研经费累计7.39亿元。参与国家支撑计划、“973”“863”计划项目6项。发表学术论文7900余篇,其中SCI、SSCI、EI、CPCI-S收录1699篇次,出版各类著作、教材312部。获科研奖励126项,其中省科技进步奖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7项。获各类知识产权授权1501项,其中发明专利276项。实施10余项专利技术成果转让,金额800余万元。组建6家科技成果产业化及学科性公司,其中武汉国力通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
学校以柔性和全职引进并举方式聘请一批海内外专家学者,实现各学科高层次人才全覆盖。现有专任教师1144人,其中正高186人,副高470人。有全职院士1人、双聘院士5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楚天学者25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产业教授”3人、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7人,一批专家学者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及其专项计划、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十百千人才工程”。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建有全球首个友好城市孔子学院。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适当保留专科教育,大力发展以社会培训为主体的继续教育,着力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力争早日建设成为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一般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相关或相近。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
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9-10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
2.现场确认
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3.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我校报考外校的应届考生,报考点选择我校。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20年3-4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不得少于两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3〕109号)文件精神,学科教学(数学)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六、其它事项
1.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3.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咨询。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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