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
学校是湖北省重点支持打造的四所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中国高校第143位);位列US News世界大学工科排名全球740位(中国高校第118位);2023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30位;2023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全国第156名(全国水电类高校中位列第3名)。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继续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3%。获批水利科学与工程、电力与新能源、大健康与医学、新材料、资源生态管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特色生物育种与生物制造等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教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68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00余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02人,硕士生导师2432人(含校外导师)。现有国家千人、国家优青、国家万人青拔、国家海外优青等一批全职高层次人才,全职聘任院士1人,双聘院士8人,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专家260余人。15名学者入选美国ESI世界排名前2%科学家榜单。
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前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型石墨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40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2年科研经费达到2.3亿元,授权发明专利近545项(中国高校第75位,省属高校第一)。2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期刊。
学校持续强化研究生教育,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获批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2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2022届硕士毕业生就业率为97.02%,博士毕业生就业率为100%。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现有来华留学生1300余人。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2019年,获批承办乍得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2020年以来,学校获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2个,获批承办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扎实开展国别与区域研究,建立的尼泊尔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备案中心。国际编号216319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00人(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5人。最终可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4年下达计划为准。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计划(不含推免生人数)见《三峡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称少骨生),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
少骨生招生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报考少骨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少骨生,不可调剂为其他类别考生。所有被录取少骨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称退役生),自主划线,限报专业学位。
退役生是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报名条件
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应该符合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满足招生学院报考条件,同时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网上未报名者不可参加报名信息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提示进行操作,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
2.报名信息确认:一般于每年11月上旬进行,已网上报名者提供资格审核材料给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七、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时。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MBA、MPA、MEM专业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MBA、MPA、MPACC、MEM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