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015
学院名称:教育学部(化学化工学院)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研究方向:00 不区分方向
初试科目名称:
教育综合
课程与教育学论
以上两个考试科目见教育学院考试大纲
复试科目名称:
中学化学专业知识与能力
加试科目名称:
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复试科目:中学化学专业知识与能力
一、 考试目的
本考试为选拔具有从事化学教育领域学习潜能和创新精神的考生,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将在测试考生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和思维方法的基础上,全面检测考生的化学科学素养及化学教学的知识应用。
1. 化学学科知识运用能力。掌握化学专业知识及技能,具备化学学科的实验技能和方法,了解化学所提供的、独特的认识世界的视角、领域、层次及思维方法; 掌握化学教学的基本理论,并能在教学中灵活运用;了解化学学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把握化学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准确理解《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实施建议,用以指导自己的教学。具有运用化学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化学教学设计能力。能根据《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课程目标, 针对高中学生的认知特征、知识水平及学习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能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生个体差异确定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学会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根据不同课程模块的特点,合理选择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合理利用化学教学资源,设计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具有基于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设计知识进行教学设计的能力。
3. 化学教学实施能力。掌握高中化学教学实施的基本步骤,能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优化教学环节;掌握化学教学的组织形式和策略;创设生动活泼的教学情景,注意贴近学生的生活,联系社会实际,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和技能;理解初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学习方式及其影响因素,认识高中学生建构化学知识和获得技能的过程;注重科学方法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引导学生在学习体验中获得化学学习的方法;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合理发挥多种媒体在化学教学上的功能。具有较强的教学实施能力。
4. 化学教学评价能力。了解化学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及特点,掌握基本的评价方式;积极倡导评价目标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能够运用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改进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评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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