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享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军旗升起的地方”——南昌。学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公办多科性本科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之一,是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其他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近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估专家也对学校扎实的教学工作、明显的办学成效和鲜明的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校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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