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2-31 16:46:2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资格基本线
1.工程硕士根据2013年国家GCT考试成绩百分位分布情况,制订我校工程硕士复试资格基本线: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2.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根据2013年国家MPA考试成绩百分位分布情况和招生限额,制订我校MPA复试资格基本线:总分不低于14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3.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根据2013年国家GCT考试成绩百分位分布情况,制订我校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复试资格基本线:总分不低于192分,单科不低于30分。
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可向所报考学院申请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
二、资格审查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需提交: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须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2.所有参加复试的工程硕士考生(包括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均需填写《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模板),并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此登记表与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由学院存档备查。
参加复试的MPA考生需提交材料请咨询招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