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包含应届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相近。
(2)现从事职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要求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
(二)网上确认:时间和具体要求以考生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的规定为准。
(三)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和我校核验。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报考点选择:报考点即考试地点,以就近方便为原则,报考我校考生,只要满足报考点要求均可选择,并在该报考点参加考试,网报选择报考点时请仔细查看其要求或咨询当地报考点。
(五)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通知。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及考点规定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相关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综合
④--无
考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试卷和学校自命题试卷,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与调剂等工作安排以届时的通知为准。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请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慎重了解相关政策,因填报失误,造成不能入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参加我校规定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4.我校拟于2024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审。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7.5万。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查询,不下发书面通知。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等,请在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其他渠道信息非我校发布的不予解释,请谨防上当。以上内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变化将另文说明,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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