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6.0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 北京
网上报名
简介: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6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操作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研究方向:

  01政府改革与创新

  02公共政策分析

  03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

  04科技政策与管理

  05社会保障

  06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4)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三、报名、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报名确认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相关证明材料须在网上确认结束时间前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考生身份可为下列任一类:

  (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符合上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未选择“定向”类别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7.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民骨干计划”考生以报名时本人填报并经网上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或不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11.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

  1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4.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和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 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一般为9月初)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6. 网上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1. 考生应当在考前10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初试成绩一般在录取当年的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资格审查、复试(加试)及体检

  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公布的有关复试通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体检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学制学费

  学制:2年,学费: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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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交
2.5年
学制
4.00万
学费
北京 
周末班 
2年
学制
3.00万
学费
北京 
周末班 
2年
学制
3.00万
学费
北京 
周末班 
2年
学制
9.80万
学费
北京 
周末班 
2年
学制
6.00万
学费
北京 
周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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