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概况
2020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简章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2020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为准;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足上述“三”中对于毕业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科目见附件3。
五、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
(一)网上报名
1、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19年10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尽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到教育部网站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相关认证报告和证明文件还须在2019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我校网报公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3、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5、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6、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8、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编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境外或港澳台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备案。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4、在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3、初试成绩一般在2020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六、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流程见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
2、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与学校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书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九、学制
2年。
十、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3万。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合作培养
2020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二、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三、其他
1、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2、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4、2020年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作为我校二级培养单位招生。顺德研究生院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其日常管理由导师所属学院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研究生院负责(学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毕业时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科研和生活补贴。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