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学院(研究院)有权依据此复试录取办法和实际报考情况制定学院(研究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具体参见各院网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学校所有学科门类初试成绩最低要求与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一致。
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学院(研究院)的专业最低复试线下降10分,单科分数线与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一致。
3、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数超出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可自行划定高于教育部划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
4、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各学院(研究院)按专业或招生方向严格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调剂生源排序应在第一志愿生源之后,复试总人数应为招生计划的120%~160%(自动放弃者或已调出考生不占复试人数比例)。复试名单将于3月22日起陆续公布,考生可登录各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3日-4月22日,考生可登录各院网站查询复试程序、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主要方式
1. 笔试
为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本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学院(研究院)和专业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面试
具体要求:
(1)复试全程必须录音或录像
(2)每生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成员5人必须为中级职称以上,其中硕士导师不少于3人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制定评分标准。
(5) 每个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研究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就业类别为非定向的非应届生的人事档案审查或定向生的政审工作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 人文素养
(4)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体检
由校医院和研究生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自行安排。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复试笔试、综合面试、上机测试等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可登录复试学院(研究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
7.拟录取名单:5月初,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du.cn)查询拟录取名单。
四、破格原则
1.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校内外调剂,仍不足的,方可考虑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3.破格条件:专业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科研创新能力表现突出的考生,总分低于教育部初试分数线5分之内(含5分)或只有一门统考科目成绩低于教育部初试分数线10分之内(含10分)。
4.破格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总招生人数的3%(不足1名的按1名计)。
五.调剂原则
1. 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120%或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方可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在学校内部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确因校内调剂生源不足,方可考虑校际间调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方可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
3. 相近专业是指调入调出专业原则上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近。
4. 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调入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调入相同或相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但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全日制专业。
5. 对申请同一学院(研究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研究院)应当在同一调剂时间段内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 全日制招生专业接收的校外调剂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不能为校内生源充足的专业,本科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生除外。
7.除管理类联考校外调剂生,其他校外调剂生不得为同等学力考生。
8. 所有校外调剂生不得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9.所有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具体调剂缺额信息都将陆续在各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所有调剂生都须按《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调剂通知》和所报学院的复试细则中公布的调剂流程办理调剂手续。
六、复试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守《2019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依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入学总成绩,本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806,校本部学十楼242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邮电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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