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处招生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严禁招生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调剂批次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4.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5.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报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转报全日制)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6.调剂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及时查看我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调剂通知和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调剂场次复试。
6.学校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
7.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校有权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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