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经国务院批准创建于1977年,原隶属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为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农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省部共建高校、河南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招收研究生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2021年我校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00人左右,其中非全日制计划招生5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3.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四、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1.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各类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郑州轻工业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
五、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部分业务课一及全部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凡选考科目,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选定,且不得变更。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个科目。
六、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等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6.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七、调剂
1.需调剂的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八、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学费标准
8000元/年。
十一、其他
1.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