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2〕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新时代北京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教研〔2021〕5号)《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京教研〔2021〕15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实施《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提质拔尖”十大行动计划》(校发〔2021〕158号),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启动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纲领性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职责。
(二)对标一流大学,充分论证优化。各学科应对标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基础上,统筹修订本学科培养方案。要增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
(三)坚持五育并举,推进全面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学校劳动育人、体育育人和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四)注重分类培养,突出学科特色。各学科专业应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设置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整合内容相近的课程,分类建立适应创新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化培养方案。
二、工作要求
(一)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引领内涵式发展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提质拔尖”十大行动计划》,根据学科发展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位授予标准,结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补充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参照《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细则》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优化和完善。
(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保持课程体系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论证、全面修订培养方案。列入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方案执行期间保持稳定。课程设置经充分论证确需优化调整的,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申请表》,涉及内容修订的应提交论证报告,并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 2022年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论证、制定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提交培养方案时应同时提交详细的调研论证报告和全部课程教学大纲。
(四) 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均须设置《劳动实践》(1学分,16学时)必修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的课程、承担课程的教师、教学计划、考核方式等相关内容,将劳动教育要求落实到实处,提高劳动育人成效。
(五)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均须列入《研究生体育》(1学分,32学时,第一学期,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开设)、《舞蹈鉴赏与实践》(2学分,32学时,两校区分学期开设,文化与传媒学院开设)、《电影大师研究》(1学分,16学时,第二学期,文化与传媒学院开设)三门体育、美育类公共选修课程。
(六)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进研究生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研字〔2021〕58号),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本单位首个产教融合创新固定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的依托课程,并制订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明确在实践基地的教学学时、学分要求、实践教学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内容。
(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统筹优质科研资源,推动科教融合,探索通过“以项目带学生”的培养方式有效提升研究生基础研究和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研究生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引导教师将本人科研成果纳入教学内容,利用课题项目资源,提高教学水平,在课程教学中强化科研方法教育和研究思路引导,使研究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八) 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开拓优质国际资源,加强国际合作,与国外一流大学开展双向交流合作,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办学新模式。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以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提升为导向,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打造专业学位研究生品牌项目。
(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总体要求详见《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细则》。
三、修订范围
2022级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留学生。
四、修订内容
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科概况、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学制及学分要求、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在校学习期间学术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基本要求等。
五、工作组织及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以上要求有序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填报《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任务清单》(附件2)。
3月30(周三)16:00前,各培养单位教务秘书须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录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4月1日(周五)16:00前,各培养单位应将系统导出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论证报告、教学大纲及《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任务清单》(党政负责人双签)等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305西或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21)。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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