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英文名称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江城武汉,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自1920年创办以来,历经多次变迁,绵延承续,始终坚持“推行美育”,初心不改,是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百年办学之路,铸就了“崇德、笃学、敏行、致美”的校训精神,涵养了“兼收并蓄”的学术思想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为华中地区培养了大批“德艺双馨”的美术创作人才、文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
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院校之一,2005年成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0年起,学校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我校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全国重点美术院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设计、文物、风景园林、戏剧与影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类别、计划及学制
(一)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本专业2025年招生拟计划数为3名。
09雕塑艺术研究(2人)
10公共艺术研究(1人)
最终录取名额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实际上线考生数和正式下达计划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
(三)学制
四年。只接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不转户口档案。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 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4215湖北美术学院”报考点,并根据我校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时只能报考某一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确认时,考生不得变更报考专业或学位类型。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地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限报135700设计、135600美术与书法学科内相关研究方向),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和方式
所有考生应及时登录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时间和要求进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参加报名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网上确认基本要求
(1)我校将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应当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
(3)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在我校规定时间内若不能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认证证明的,原则上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6)考生按规定缴纳初试报名费19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
(7)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入学考试
(一)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22日
2.考试安排:考前两周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zjc.hifa.edu.cn/)发布的考试公告。
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或202俄语③660美术史论④911造型基础
(三)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考试科目未全部参与者;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体检、政审不合格。
3.复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2)考试安排:考前两周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发布的考试公告。
(3)考试内容:专业笔试、面试及听力笔试。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体检要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执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5.复试报名费:10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 号),在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时收取。
五、录取
(一)初试科目及分值
初试成绩(500分)=政治理论成绩(100分)+外国语成绩(100分)+业务课一成绩(150分)+业务课二成绩(150分)
(二)复试科目及分值
1.复试科目
专业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听力笔试(100分)
2.专业笔试科目内容
专业创作
3.复试成绩折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听力笔试成绩×10%
(三)综合总成绩折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50%+复试成绩(满分100)×5×50%
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对不同学位类型、研究方向分别排序,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经复查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鄂价费规〔2014〕11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七、其它
本简章由湖北美术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