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2-15 10:18:10
一. 法理学考试大纲
1.考试要求
①正确理解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法理学,正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
②全面了解法理学的体系和基本论题,全面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
③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和理论对法理学的传统论题、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沿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和评价。
2. 考试内容
①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方法。
②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③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④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职业;法律技术方法。
⑤法的价值: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⑥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社会建设。
⑦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
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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