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09:59:40
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截至2022年12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625人,其中本科生1543人,硕士生728人,博士生192人,附中(含附小)1162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一版)”将于2023年10月底之前。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体招生数量以教育部下达的国家计划为准。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按“双选制”确定导师。
(四)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中央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