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全国班在职研究生学员大家好,新一年的十一课程即将开始,现将课程注意事项公告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
请全国班学员于9月30日(9:00-17::00)到民商经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务处南门2号楼一单元502室签到,如当天未签到请10月1日在上课教室找班主任签到,(注:法务会计专业学员于9月30日到教务处502室报到领书,同时10月1日、2日务必带笔记本电脑上法务会计专业课。其他专业自带对应课本。(物权法、民法总论、债权与侵权合用民法学课本)。)上课时间:10月1日—10月7日 课表在教务管理中的课程安排中。
请各位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此公告,以免错过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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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