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研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研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落实,确保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专业的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要求,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报考条件,方可进入复试。我校复试分数线详见《关于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这类考生为“二等功免初试生”)。已按要求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一志愿考生复试
于3月22日-27日期间进行,复试地点为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复试共分为两个批次,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后续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4日,其中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月23日(周六)18:30-20:30。
(2)除上述三个专业外,其余各学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27日,其中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月25日(周一)或26日(周二)18:30-20:30。
2.调剂考生复试将于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之后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报到
考生应按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校外考生入校参加复试须出示《复试通知书》。学院将在复试报到时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或面试前进行面试分组及组内面试次序抽签。复试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复试费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100元复试费。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网上支付复试费(3月19日9:00开通)。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考生所缴纳的复试费不退还。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考核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含听力及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考查。复试命题范围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外国语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
1.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提交证件材料,核实考生身份,以及审查是否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复试条件。对于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已参加复试并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2.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考试。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和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专业课笔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包括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含听力及口语),一般为单独面试,部分学科专业根据选拔需求采用小组面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综合面试考查、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心理健康考查
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填写心理测试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中填写心理测试问卷(3月19日9:00开通)。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6.我校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7.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一般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和审计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5%+专业课面试成绩*75%+外国语面试成绩*10%。
报考翻译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课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除二等功免初试生外,计算公式为:
初试满分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初试满分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等功免初试生总成绩=复试成绩*100%。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一志愿考生优先。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排序。若二等功免初试生与其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等加试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左右,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八、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开展,调剂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请考生关注。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调剂服务系统”。
(二)遴选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学院将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情况等遴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2个工作日左右确定复试名单。
(三)公布复试名单
各学院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九、初试加分政策
我校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于复试前按我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后可达到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享受加分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为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考风考纪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进入后选择“普通硕士招生”系统登录。
2.涉外律师项目和国际仲裁培养项目招生选拔办法参见法律硕士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十二、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将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十三、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四、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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