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我校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为我校海淀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以下简称“综合楼”),校园地图见下图,具体复试教室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电梯说明:
1、2、9号电梯可到达综合楼1、9、10层。
10、12、13、14、15号电梯可到达综合楼1至6层,根据楼层指示可换乘1、2、9号电梯到达教学图书综合楼9-10层。
各楼层教室分布图详见附件,考生可根据教室分布图选择乘坐合适的电梯。
二、考生入校
校外考生由学校东门入校,入校时须出示《复试通知书》,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
为保证校园安全,学校不允许社会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
三、复试前的准备事项
1.缴纳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网上支付复试费100元(3月19日9:00开通)。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考生所缴纳的复试费不退还。
2.核实本人联系方式
请考生务必于3月21日14:00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中完成本人联系电话的核实、提交,以便顺利参加复试。
3.完成心理测试
为完善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心理健康考查,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3月19日9:00开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一志愿复试考生需在3月21日14点前完成,其余各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需在3月24日14点前完成。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心理测试地址及指南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普通硕士招生系统-心理健康测评”页面说明。
四、复试须携带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复试通知书》(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缴纳复试费后自行下载打印,3月19日9:00开通)。
3.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4.《准考证》(考生可凭借网上报名时的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
5.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
(1)非应届生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获得内地(祖国大陆)高校学历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3)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交法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4年入学前方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本科的考生:如在我校复试前已获得学历,须按(1)中要求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6.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有考生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非在职考生需要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在职考生需定向工作单位、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应有档案部门加盖的公章)。
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10.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需提交考生调剂申请原件(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12.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可选补充材料。
除在资格审查时出示供查外,考生还应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提交学院。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学院要求的材料参加复试各环节。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链接
1.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进入后选择“普通硕士招生”系统登录。
2.各招生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见官网。
3.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可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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