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组织领导
第二阶段考试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重要环节,学校成立了2013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确保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查
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须提交:
1.资格审查表:考生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和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处两处加盖公章。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三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4、工程硕士各领域原则上不招收本科专业为文科类的考生。
二、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一)分数线的划定
工程硕士“GCT”成绩不低于以下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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