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外国语: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9:00-11:30。
学科综合: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14:30-17:30。
二、参加考试学员范围
2017级至2022级同等学力硕士学员(至今尚未通过相应科目全国统考人员)。
三、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考试
所有学员均须参加外国语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二)学科综合考试
申请学科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4,临床医学仍按原16个科目考试。
以上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特别提示:学员务必仔细研读本通知及附件2、3中关于学科综合考试的有关说明,依据自身实际(申请学位类别、申请学位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入学年度)选择相应考试科目,以免漏报、错报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缴费事宜
1.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平台网址如下:(https://tdxl.chsi.com.cn)。
2.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26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
4.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1日。
5.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8月中旬,自行查询。
五、其他
1.考生须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事项而影响报名及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在天津市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
3.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员,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2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学员应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学科范围、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对照表 (1).jpg
2017级(含)之后入学的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员应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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