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91 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1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17:00。
2.查询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页面,根据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查询成绩。
3.我校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单。
二、成绩复核
1.申请复核时间:2024年2月28日、29日。
2.申请复核科目及内容: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科目(含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
主要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情况,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核查范围之内。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
3.申请复核方式:电子邮件。
4.复核程序:
必须由考生本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复核申请。
(1)考生须于2024年2月28日-29日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核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样式见附件1)共3样材料的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复核申请及邮件标题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姓名+2024年研考初试成绩复核”;我校将派专人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我校在收到考生提交的复核申请表后,将于3日内(3月1日-3日)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答复考生。
(3)考生如对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疑义,可在3月5日上午10:00前,按照上述邮件方式提交《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写明申请复查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本人签字确认,通过我校向考试院研招办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试院研招办在收到我校提交的考生成绩复查汇总表后,在3日内完成复查,并负责将复查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直接答复考生。
衷心感谢广大考生对我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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