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网讯:太原理工大学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决定对2017年度的教研论文成果实施奖励,具体事宜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职工: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办法》(校研﹝2017﹞4号),决定对我校2017年度的教研论文成果实施奖励,具体说明及要求如下:
1. 教研论文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在教育类期刊上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研究的论文。
2. 已用于申报科研奖励的论文不得再申报本奖励。
3. 教研论文奖励分三个级别:(1)SSCI收录,奖励标准为4万元/篇;(2)CSSCI收录,奖励标准为1万元/篇;(3)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奖励标准为0.5万元/篇。
4. 拟申报者应在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教研论文复印件和图书馆检索证明)报送至研究生院425房间,逾期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5. 研究生院复核后,将对本项奖励连同其他研究生教育相关奖励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批准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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