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原法律系)始建于1981年,1982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及科研机构。经过近4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基地和法学学术研究中心。学院拥有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最早获批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专业也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级首批品牌专业。目前,本科专业同时招收普通文科学生和蒙授文科学生。
法学院有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精品课程4门,自治区级本科生系列课程教学团队1个。2012年,法学院获批成为国家“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经教育部批准为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5年,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也成为自治区专业学位改革试点单位。
法学院有教师59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教授9人,副教授22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7人,博导3人,兼职博导4人,硕导29人。法学院设有内蒙古大学党内法规教育研究中心、内蒙古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民族法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目前,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5项,其中重点科研项目2项,其他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教师中,1人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20人在国家级法学学术研究团体任常务理事或理事。多名教师受邀参与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自治区司法机关组织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论证工作。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学术交流,每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30余人(次)。近五年,学院教师出版专著22部,在《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6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研究优势逐渐显现。
法学专业除开设必修课以及专业方向选修课等理论课程外,还设有辩论课、模拟审判训练、社会实践、司法检验实验、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课程。学校图书馆、法学院资料室藏书共计12万余册,丰富充足的文献资料极大地满足了教师教学、科研以及各层次学生学习的需求。
法学院近40年的办学历程中,已培养本科生360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绝大部分已经成为自治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为边疆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的起点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学院必将坚持“立足北疆、面向全国、育人为本、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求真务实”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努力将法学学科建设成为西部一流、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科。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