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力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硕)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学术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培养目标
(一) 熟悉环境科学与工程发展前沿,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和实验技能。
(二) 具备较强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和环境规划及管理能力,以便应对高层次科研和工程技术,成为专门性人才。
三、考试内容
1.《环境综合》
《环境综合》涉及环境学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内容、特点和发展动向,环境化学及环境生物学基础,能源与环境保护问题,资源利用及保护,典型环境问题形成机制与对策。
本考试大纲侧重于环境问题的本质,环境问题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当代世界及我国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变化趋势等内容;主要环境污染物的类别和它们在环境各圈层中的迁移转化过程,典型污染物在环境各圈层中的归趋和效应。要求考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并且对环境科学及相关学科的热点领域研究的最新发展有一定了解,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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