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报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的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财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规定,了解报考条件、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正确完成报考手续。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财科院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二)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 9:00-22:00。
三、考点选择
(一)选择财科院考点(代码1174)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工作所在地为北京(非北京户籍考生须提供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3.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具有在京户籍,网上确认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京内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5.京内高校在校研究生。
(二)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
1.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非应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注意: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bjeea.cn/)发布的《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以及财科院招生简章和报名公告,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报名时请在备用信息中注明“XX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
(二)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审核备案;因毕业学校更名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学校更名证明。
(三)网上支付。
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五、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工作安排,财科院考点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将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财科院后续通知公告。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与财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如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北京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按照考点要求线上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京外报考点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后三日内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邮寄(限顺丰,请勿使用同城快递)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财科院研招办)。
4.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须出具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证明和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财科院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就网上确认具体安排、流程、材料提交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请考生密切关注。
6.选择其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公告,遵照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已被财科院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在研招网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在校研究生报考财科院,必须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就读学校培养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财科院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在京外考点参加考试的财科院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11月5日之前将该证明原件邮寄到财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财科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3.凡符合北京市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s://www.bjeea.cn”网站中的“研考研招”专栏相关通知内容。
4.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须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和财科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报考点和财科院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该报考点网站和财科院官网,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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