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商务部研究院)是商务部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商务部研究院的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于香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在7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研究院人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为我国商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商务部研究院是2015年中央确立的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之一,集经贸研究、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新闻出版于一体,是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商务部研究院主要开展国际问题基本理论研究,世界经济及政治研究,外交关系与国际关系研究,国际贸易与对外经济合作研究,地区经济与国别经济研究及国内贸易和市场研究等,致力于为党中央、中央决策部门提供经济外交和商务发展领域的咨政报告和决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出台和实施提供调研评估和分析咨询;为地方决策部门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目前,商务部研究院设有21个研究所、21个中心和研究生院,共拥有近30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百余名高级研究人员。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商务部研究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商务部研究院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商务部研究院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也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办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商务部研究院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商务部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录取
商务部研究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商务部研究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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