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05-14 16:24:4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督查,并指导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1.各专业应在国家线的基础上,根据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数及考生上线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于上线人数充足的学科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20%的,按上线人数等额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按国家A类考生基本线确定复试分数线。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2.各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时,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时,同一类别(领域)的非全日制专硕与全日制专硕要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即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专硕的类别(领域),其复试线按该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划定。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调剂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49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按普通招考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网上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考生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调整。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两部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和专业课测试(75分);专业课需遵循复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由考生以面试形式随机作答。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占专业课测试成绩的三分之一。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复试时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2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考生加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符合加分政策的,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一年时间。
四、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学科)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二)接收调剂程序:
1.学院将调剂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对外公布。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学校调剂系统进行预报名。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每轮报名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对外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学院报送的拟复试名单审核合格后,学院方可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要求。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方案、拟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方案及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制度
(一)公布学校监察部门和招生工作督查部门的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也可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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