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内容范围:
一、法的概念与本质
1.要求考生掌握法的概念和本质.
2.要求考生掌握法的基本特征及其要素,掌握每个要素的特点和独特功能.
二、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1.要求考生掌握法产生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
2.要求考生掌握法的历史类型与法系.
三、法的价值
1.要求考生理解法的价值的概念.
2.要求考生掌握法与安全、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与公平正义、法与人权的关系.
四、法的渊源与效力
1.要求考生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法的分类.
2.要求考生理解法的效力的含义,掌握法的效力的范围与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五、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1.要求考生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以及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2.要求考生掌握法律行为的界定,掌握法律行为的特征与分类,掌握法律行为的结构.
3.要求考生理解法律责任的含义,掌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分类,掌握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熟知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实现形式及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六、法律方法
1.要求考生了解法律方法的含义,掌握法律思维的基本特点,理解法治思维的含义,掌握法理思维的的特征.
2.要求考生掌握法律解释的概念、分类及法律解释的原则与方法,掌握法律推理的概念、原则和方法,掌握法律论证的理由和正当性标准.
七、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1.要求考生掌握中国社会主义法产生的重要来源、前提以及重要条件.
2.要求考生掌握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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