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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东理工大学GCT复试考试安排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一、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报考我校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1、具有学士学位者(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

  除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外,其他工程领域2014年全国联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GCT总分不低于200分;

  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2014年全国联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GCT总分不低于214分;

  2、无学士学位者(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除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外,其他工程领域2014年全国联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GCT总分不低于210分。

  仪器仪表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2014年全国联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GCT总分不低于214分;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二、网上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

  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已填报专业课考试科目的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报名费160元/人(2门),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4日24点,缴费网址:http://graduate.ecust.edu.cn/epay,在“考生类型”选择“专业学位”,输入考生报名号及身份证号,按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换,缴费收据在考生参加面试时由学院发给考生。

  三、专业课考试网上补报名

  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进行网上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的考生,须于2014年12月29日前登录:http://59.78.108.51/gcss/,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过时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

  四、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下载

  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且已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7日—10日登录http://59.78.108.51/gcss/下载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1月10日下午1:00开始(个别学院为1月11日,以准考证上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试地点: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考试地点以下载后打印的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为准。

  考场规则:见附件1。

  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月10日下午参加面试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报考学院(见附件2)进行初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终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届时须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资格审查表需在考生照片及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考生须在承诺书考生签名处签字;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我校研招办将对学院初审过的考生材料进行最终审核。考生可于2015年1月21日通过管理系统http://59.78.108.51/gcss/查询资格审查是否通过。

  八、专业课考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复核

  考生可于2015年1月21日通过管理系统http://59.78.108.51/gcss/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如对于专业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22日上午9:00-11:00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向研招办(研究生楼811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可由他人代替),过期不再办理。

  成绩复核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核对试卷得分是否统计有误,题目是否漏改,不对试题得分进行重判,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复核后,若考生成绩有误,研招办将电话通知考生;若无误,不再通知。

  九、录取办法

  根据学院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并按照考生总成绩降序排列后依次录取,同时考生专业笔试单科成绩须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

  1、招生名额见附件4。

  2、考生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GCT总分*50%

  3、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1)GCT总分2)专业笔试成绩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降序排列录取。

  录取结果预计将于2014年1月23日后公布,考生可通过管理系统http://59.78.108.51/gcss/查询是否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录取合同。后续录取手续办理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十、其他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我校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不接受调剂。

附件1:考场规则


附件2: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3: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4:专业领域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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