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专业硕士学位的特点,注重测评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以利于有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优秀人员入学,为国家经济建设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要求考生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的基本概念,具备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349 药学综合》总分300 分,含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3 部分,各为100 分。本科目考试范围为药物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的基础知识,所涉及的面较广,但不求很深。要求考生掌握大纲中规定的内容,并能在理解的基础上灵活地运用。
主要内容包括:
1、药物化学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2、明确药物化学内容体系,掌握不同类别药物的结构设计、研发、构效关系、作用机理、临床用途以及体内代谢等;
3、药物的合成策略及合成设计;
4、药理学与新药研究的一些基本概念、内容及方法;
5、药物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的基本过程及其影响因素;
6、药物的基本作用方式,各系统代表药物的作用与作用机制;
7、药剂学与新药研究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内容及方法;
8、药物制剂的基本理论;
9、药物制剂的新技术与新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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