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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复试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方案】

 

  法律硕士(J.M)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0分以上(含160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以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面试内容包括政治、外语和专业知识。

  1.政治(通过或不通过)

  当前热点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考核。

  2.外语(50分)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3.专业知识(100分)

  宪法、法理学、刑法、民法和中国法制史等相关知识考核。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5)《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6)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复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的联系方式:(电话)021-65443412,65440188;(电子邮箱)jm@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公共管理硕士(MPA)

 

  为了确保MPA招生质量,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资格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0分以上(含160分),不设单科最低分数线。

  二、复试形式及程序:

  1、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笔试案例分析50分,面试综合能力考查100分)。

  2、复试程序

  报到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7:5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凤凰楼三楼大厅。领取“复试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并自己保管好(填表情况请见“考生须知”)。

  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8:00-8:30在凤凰楼302室。

  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8:30-12:00,请提前在凤凰楼三楼大厅查看“面试分组名单”,按名单顺序进入指定的面试教室参加面试,有职称职务者提交职称证(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职务证明(请任职单位加盖公章)给复试小组秘书。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1、笔试试题: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领域事务的判断与分析能力;

  2、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并参考考生的职务职称、工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等。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27日(周六)8:00-12:0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凤凰楼三楼。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综合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随带(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5)《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府部门考生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级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6)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看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4.MPA中心联系电话:021-65908896。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12月28日

  会计硕士(MPAcc)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30分以上(含130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及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以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

  (一)面试(200分)

  1、政治理论(通过或不通过):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外语听说能力(50分);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

  4、其他相关能力(50分)。

  (二)背景考核(100分)

  工龄、学历、各种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能力。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8:30~15:00(具体分段时间请查收邮件通知,分组请见现场公告)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六教学楼北楼6楼

  五、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5)《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6)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具体分组名单将在2015年1月10日上午8:00张贴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第六教学楼北楼大厅。

  4、收到通知请于2014年1月5日前来邮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电话:021-65365276,021-65365277

  电子邮件:mpacc@mail.shufe.edu.cn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看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图书馆302室(200083)

  电话:021-65365276/65365277/55395965(Fax)

  电子信箱: MPAcc@mail.shufe.edu.cn

  网站:http://mpacc.shufe.edu.cn/

  微博:http://weibo.com/shangcaimpacc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号线、139、51、52、537、966、502、101、829、川虹线到赤峰路站下

  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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