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试是为招收攻读哲学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考查考生是否具有攻读上述学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理论基础和培养潜能。
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 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与题型结构论述题等。
三、考试主要内容
1.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哲学及其社会功能、哲学基本问题;
2.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产及其伟大变革;
3. 意识的产生、意识的本质、意识的能动作用;
4. 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实践与人类社会的产生、人的本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5. 物质生产与社会有机系统:物质生产、社会交往、社会有机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6. 人民群众与个人:历史规律与人的自觉活动、群众史观与英雄史观、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7. 科学及其社会功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8. 认识与思维方法:认识的本质、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认识的辩证过程、思维方法;
9. 真理与价值:真理、价值、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10. 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的解放:人的全面发展、人的价值、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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