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与计划
拟招生人数:103人,(不招同等学力)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学制、学习方式
学制:3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学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在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公告的要求执行,公告网站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cumt.edu.cn);选择在其他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所在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选择单独考试的考生需选择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17)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矿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10.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注意事项:
(1)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不能参加考试。
(2)报名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名前应该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在我校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报考前,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和学科发展要求对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划线,届时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要求为准。
3.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加分说明: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我校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组织,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或加试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八、学费
(一)学费标准
30000元/学年。
九、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招生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情况、调剂指标、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二)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及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三)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资料下载”。
(四)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六)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七)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学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