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查目标
哈萨克语言学方面考查包括语音、词汇、语法和文字四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哈萨克语言学特点、理论和分析方法,哈萨克语的基本结构、基本特点,音位系统、词汇系统、语法手段系统和语法范畴系统,其系属关系,整体特点等及其相关问题。哈萨克文学方面考查包括哈萨克文学史和哈萨克民间文学两个方面,要求考生较为系统地掌握哈萨克文学史和哈萨克民间文学的基本概念、文类、代表性作品,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同时能够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研究具体的文学现象、文学作品及其人物形象,在此基础上具备一定的综合运用能力。
2试卷设计
试卷分值:满分 150 分 ,哈萨克语言学部分和哈萨克文学部分各 75 分
考试时间:180 分钟
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结构
1概念简述: 5 分 题 × 6 题= 30 分
2分析题: 15 分 题 × 4 题= 60 分
3论述题: 30 分 题 × 2 题= 60 分
3考查范围
第一部分
哈萨克语言学
3.1 语音
3.1.1 元音音位
1) 元音概念:发音时气流在口腔中不受任何阻碍
2) 元音的类别:高低、前后、圆展
3) 元音音位的描写:从高低、前后、圆展3方位定位描写
3.1.2 辅音音位
1) 辅音的发音方法:发音时气流在口腔中某部位受阻,
(1) 成阻的部位是发音部位:唇——齿——舌——小舌——声带——声门
(2) 方法:塞、擦、塞擦等;清浊;送气与否
2) 辅音的分类
(1) 部位类别:双唇、唇齿、舌尖前、舌尖中、舌叶、舌面中、舌面后(舌根)、小舌、声门
(2) 方法类别:塞音、擦音等,清辅音、浊辅音,送气音、不送气音
3) 辅音的描写:从发音部位和方法4方面来描写一个辅音,为它定位
3.1.3 语音和谐律
1) 元音和谐:部位和谐、唇状和谐,多音节词的元音的书写规则
2) 辅音和谐:两组对与之组合的元音与要求的辅音
3) 附加成分变体中体现出的语音和谐问题
3.1.4 辅音的同化音变
1) 前进同化:概念,附加成分缀接过程中的前进同化,语流中的前进同化
2) 后退同化:概念;相关送气清塞音/q, k, p/结尾而后接元音起首的附加成分时的浊化;语流中的浊化
3) 相互同化:概念;实例
3.1.5 语流音变
1) 增音:概念,与词首的l、r, 元音e/o/ö,领属性第三人称相关的增音
2) 减音:概念,元音遭遇时的减音,一些词在缀接领属性人称词尾时的减音(orïn—ornï),一些特殊词的减音(sarï),语流中并列项中的减音,方言中的减音
3) 换位:概念,现象
4) 清化:概念,现象,规律,元音的清化、辅音的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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