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 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 年成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 年成为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 3 个国家重 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500 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4000 余人。从 2017 年 起,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将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分类招生。为做好 2023 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3 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 758 名(学术型专业一律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2023 年,我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交通运输、建筑学、艺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翻译、法律、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等 17 种专业学位类 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3 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报名考试”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统一参加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相同。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时间为准。
四、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在职非脱产形式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五、学费
学费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2000 元/年(MBA、MPA、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新闻与传播、应用统计、光电信息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发改委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具体可咨询招生学院)。学费如有调整,按安徽省发改委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非脱产 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2.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明确定向就业单位。我校部分学院与企业开展了联合培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订单式招生和定向式培养,在培养过程 管理、条件保障、双导师队伍建设、奖学金资助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3.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