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
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一般理论、一般概念和一般方法,同时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主要内容:学习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规律、理解并掌握中国各个历史阶段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地位和影响等。要求考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律形式、法律制度的内容、特点及其历史地位,理解中国历史上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宪法学》是以宪法基本理论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宪法实施、基本权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法学专业基础课程。要求考生认识和了解宪法及宪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宪法基本理论,正确掌握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
制度差异,特别是结合我国宪法具体规定分析宪法事例和案例,感知我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发展与完善。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本
试卷满分为 150 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
三、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
1. 法理学概要
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法理学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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