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复试工作相关通知。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郑州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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