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国科大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订以下复试要求及细则,现面向考生公布。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心理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指导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
(二)心理所成立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复试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复试考核小组由心理所招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四)复试全程受心理所纪检监察委员会监督指导。
三、复试分数线
(一)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英语60分,政治60分,专业课及格,总分352分。
(二)专业型硕士复试分数线:英语60分,政治60分,专业课及格,总351分。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中国科学院大学单独划线):总分327分。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中国科学院大学单独划线):总分368。
(五)心理研究所2024年硕士复试名单。(见附件1)
注:我所执行教育部加分政策,如一志愿上线考生未录满,我们会通知加分后上线考生进行调剂。
四、复试原则
(一)凡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根据心理所2024年招生指标总数,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实践活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其中英语能力笔试和口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和实践活动考核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合格、不合格,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每位学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具体情况由复试考核小组统一决定。
1、英语能力测试
在笔试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文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在面试中考察学生的英文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时间约为5-8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与实践活动考核
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实践活动能力,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考生的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在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部分。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心理健康水平测试
心理健康水平测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应对压力的处理能力及应对周围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四)成绩计分办法
1、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x50%+初试成绩/5x50%;
2、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x60%+英语口试成绩x20%+英语笔试成绩x2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异常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最终成绩达到拟录取分数线上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拟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8日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具体安排:
3月25日上午14:00-16:00,身份核验、英语笔试、心理测评
3月26日、27日全天、3月28日上午各研究室专业面试
详细安排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日期 | 事项 | 方式 |
3月20日11:00前 | 加入复试微信群 | 以邮件形式通知微信群地址 |
3月22日16:00前 | 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清单详见六 | 打包发送至邮箱 |
3月25日14:00-16:00 | 身份核验、英语笔试、心理测评 | 心理所南楼九层会议室(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位证) |
3月26、27日全天、3月28日上午 | 面试 | 分研究室现场面试 |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
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材料(先提供电子版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请考生于3月22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中,文件夹以“学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命名;文档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小明-身份证”。包括: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三)学生证(应届生):带有名字照片页及有注册章页;
(四)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页扫描页或网站报名页截图;
(五)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
(六)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024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2);
(七)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如有则提供)。
七、拟录取
(一)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严格按达到拟录取分数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拟录取。
(二)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成绩任一成绩不合格者(<60分)均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不合格,无论最终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四)考试及复试过程中,考生严禁录像录音、严禁将试题及材料、面试问题等发给与本人考试无关的人员;严禁获取影响考试成绩的他人帮助;严禁使用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发现弄虚作假,违反以上内容及诚信道德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对存在上述行为的已经确定拟录取的考生,招生单位有权取消拟录取。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邮寄至学生工作处。9月入学后,心理所将进行身体复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投诉和监督举报:心理所纪检办公室
(二)所纪检部门对复试进行监督。考生对结果如有异议,应于结果公布后一星期内提出复议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后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一周内给予考生答复。若再有异议,按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为确保同学们的招生咨询正常进行,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一)考生发送邮件到邮箱,我们将在收到邮件的第一时间内为您解答疑问;
(二)加入2024年心理所硕士复试考生微信群:群二维码将在通知邮件中发给各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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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