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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须知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关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中农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须知,请仔细阅读本报名须知,以便顺利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照相、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日期:2018年11月6日-10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 -5:00

  地点: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乘校园巴士到大学生活动中心站下车即可)

  二、考生报名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孝感、咸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长期在武汉、孝感、咸宁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单考考生需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另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需持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

  5.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持有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6.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供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

  7.网上报名号: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前四位为“4208”的9位数号码。

  三、报名程序

  1.刷证入场: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第三代)身份证原件刷验后方可入场。

  2.身份证采集:采集考生第二代(第三代)身份证信息。

  3.验证:交验相关证书。

  考生凭已填写完整的现场确认程序单(现场发放)接受资格审查。

  4.照相

  凭程序单及二代(三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并照相,现场打印“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简称报名信息简表、背面印有《201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一式两份。

  5.交表

  领取报名信息简表,认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交一份于交表处,另一份本人备用。同时,上交现场确认程序单。

  本人信息以此报名信息简表为准,该信息将用于录取后建立硕士研究生阶段学籍信息,考生签字确认后不能再修改,因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严正声明: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条件是否符合《2019年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若有弄虚作假,复试时将无条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往年规律,第一天、第二天现场确认人数较多,建议本校应届生合理安排时间现场确认,避免长时间等候。

  2.网上报名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以现场确认;未网上报名或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不可现场确认;网报结束前取消报考信息的,报考费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退还;已经缴费但是没有按期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退。

  3.网报提示学历(学籍)有问题的考生,现场确认需核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已在做学历认证报告但报告还未拿到的,考生出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回单;认证报告来不及办理或外考点的考生,最迟须于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原件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4.因二代(三代)身份证过期、损坏等原因识别仪无法读取的,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并于12月11日(周二)在丹桂楼218室补采身份信息,否则将影响准考证的下载。

  5.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6.忘记报名号的考生请凭用户名和密码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7.需要修改本人信息的考生请到现场确认点的信息修改处修改。

  8.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考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后期需持《准考证》参加复试。

  9.2019年6月初我办将通过邮政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本人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必须详细准确,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

  10.根据教育部33号令及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以下几种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将在给予停考1至3年处罚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请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五)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11.为了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招生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hzau.edu.cn/zsgz.htm)。

  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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