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前身是清朝光绪年间由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898年创办的湖北农务学堂。几经演变,1952年,武汉大学农学院和湖北农学院的全部系科以及中山大学等6所综合性大学农学院的部分系科组建成立华中农学院。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农业部。1985年,更名为华中农业大学。2000年,由农业部划转教育部直属领导。2005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17年,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首轮“双一流”成效评价,学校整体建设9项评价指标中,7项指标为第一档。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5个学科再次滚动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据美国信息科技所《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统计数据显示,我校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2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分布于农学、生命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社会科学等6个门类。其中,进入前1%的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实现了农学、生命科学2个门类的全覆盖;进入前1‰的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实现了农学门类的全覆盖。华中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下:
录取
(一)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转至我校。
(三)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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